湖北省建设厅要求新建的教育和医疗建筑,其抗震设防类别应高于本地区普通建筑设防标准。武汉的教育和医疗建筑,抗震烈度应达到七级的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从高到低,依次分为特殊设防、重点设防、标准设防和适度设防四类。
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及学生宿舍和食堂等教育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医疗建筑的三级医院中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的门诊、住院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为特殊设防类。武汉市普通建筑抗震设防标准为抗烈度六级。
省建设厅官员称,新规是在调查总结汶川大地震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对于尚未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建设项目,须按新标准修改设计。已通过审查但尚未开工的,鼓励按照新标准调整设计。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