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坡等抗震不利地段及近场效应对地震作用的放大效应是否需要同时考虑,是否在计算水平地震作用和竖向地震作用时均需考虑?
边坡等抗震不利地段只放大水平地震作用,近场效应同时放大水平地震与竖向地震作用。两种放大效应需要同时考虑。
采用隔震技术时,《抗规》与《建筑隔震设计标准》(GB/T 51408-2021)(简称《隔标》)中的近场效应增大系数取值不同,具体如何执行?
云南省《建筑消能减震应用技术规程》(DBJ53/T-125-2021)(简称《减震规程》)执行后,《云南省建筑消能减震设计与审查技术导则》(简称《减震导则》)及《云南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试行)》(简称《技术要点》)是否也都要同时执行?